一、“西部(山区)计划”招募任务
今年我省西部计划招募约400人(含在中西部省份服务的研究生支教团,以全国项目办正式通知为准),山区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志愿者计划新招募约5000人。
二、关于“西部计划”
1.什么是“西部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是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人才工程。项目自2003年实施以来,已累计招募了46.5万余名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2000多个县(市、区、旗)基层服务,在全社会尤其是青年中唱响了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的时代旋律。西部计划已成为有效的就业促进工程、人才流动工程、协力振兴工程和实践育人工程,引导着一批批大学生将个人命运与国家发展有机结合,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受锻炼、长才干、作贡献,在火热的基层实践中坚定理想信念、锤炼意志品格、增长本领才干。
西部计划的服务内容分为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治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7个专项,志愿者服务期为1至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
2.“西部计划”招募对象有哪些?
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
3.“西部计划”的实施规模有多大?
2万名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志愿者(含已招募的第25届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和预计超过4万名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志愿者。
4.“西部计划”的选拔标准是怎样的?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通过西部计划体检;有志愿服务经历的优先录用。
5.“西部计划”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如何进行报名?
即日起至5月中下旬,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西部志愿汇”(菜单栏中的“我要报名”)或登录西部计划官网(http://xibu.youth.cn),在西部计划报名系统中进行注册报名。
6.“西部计划”有相应的资金保障吗?
西部计划作为中央举办、地方受益的国家项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3万元(南疆四地州、西藏每人每年4万元)给予补助。按照中部地区每人每年2.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7.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和全国项目有何不同?
西部计划地方项目是西部计划的重要组成,是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的重要补充,是西部计划示范项目作用的充分体现。根据有4%件规定,鼓励各省(区、市)项目办实施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加强地方项目的规范管理。地方项目按照全国项目的运行模式和工作要求组织实施,所需经费由地方承担,责任主体为省(区、市)项目办。
三、关于“山区计划”
1.什么是“山区计划”?
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是西部计划的地方项目,是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03年起共同组织实施,按照西部计划的运作模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粤东西北乡镇开展1-3年志愿服务工作。
目前山区计划设立“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希望乡村教师计划”“一校一社工”3个专项。
“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专项:该专项每年选派省内外高校毕业生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及肇庆市、惠州市龙门县的乡村,按照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围绕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大方面,开展乡村振兴志愿服务工作,服务期原则上为2-3年。
“希望乡村教师计划”专项:此专项招募优秀的青年志愿者在粤东西北地区的乡村学校支教1-3年,以缓解农村贫困地区教师结构性短缺的局面。
“一校一社工”专项:本专项每年选派青少年事务专业社工或心理学、社会工作、教育学、人文社科等相关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到粤东西北地区薄弱中小学校,以促进山区学生心理健康为重点,驻校开展1-3年青少年服务工作。
2.“山区计划”服务的地区有哪些?
山区计划服务地:粤东西北地区的乡村中小学。
3.“山区计划”的招募对象有哪些?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以及符合广东省择业期政策的往届毕业生。
4.“山区计划”有相应的资金保障吗?
按照每人每月23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发放交通补贴(分两次发放)、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发放节日补贴,并为志愿者购买商业意外保险。
5.“山区计划”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如何进行报名?
2023年3月-5月底,山区计划——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可登录“i志愿”“广东志愿者”等微信公众号底部菜单栏进行报名。
四、西部(山区)计划的运营机制
1.省项目办:省项目办负责项目整体运营及项目管理,如招募派遣志愿者、与志愿者签订协议、为志愿者提供每月的生活补贴费用等。
2.团市委:负责联结地方与省项目办,协助省项目办做好辖区内项目运营管理工作,并监督服务单位落实对志愿者的基本保障。
3.团县委:负责联结服务单位与团市委,落实志愿者、团县委与服务单位的三方协议,协助省项目办及团市委落实与项目相关的运营工作和志愿者保障工作。
4.服务单位:提供服务支持和安全保障,包括:提供工作场所开展服务,保障服务开展的可行性;提供食宿、部分津贴等生活保障,保障志愿者的日常所需;保障志愿者得到尊重和保护;如遇意外事故、自然突害等,保障志愿者的人身安全。
5.志愿者:树立自我保护意识,了解自我保护相关内容,遇到侵犯自我权益的情况或其他危险时,及时向项目办、服务单位、督导进行反馈处理,保障自身权益。
五、西部(山区)计划相关政策支持
1.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须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5.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6.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六、西部计划各省(区、市)项目办联系方式
全国项目办 010-85212269
北京项目办 010-53975857
天津项目办 022-28236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