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事项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二、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的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和珠海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在珠高校港澳台毕业生)。
三、申请条件
(1)劳动者属于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的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和珠海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在珠高校港澳台毕业生);
(2)在本市范围内实现灵活就业,并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
(3)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补贴标准
按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险种缴费工资下限乘以单位缴费比例的50%给予补贴。
五、申办流程
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高校毕业生在实现灵活就业,并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后,可按季度(或半年)向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提出申请,或直接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补贴申办模块,在个人就业补贴中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模块申请。
经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会通过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劳动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六、操作指引
(1)第一步
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zhrsj.zhuhai.gov.cn/,点击“网上服务平台”注册并开通用户(单位用户可咨询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第二步
登录网上服务平台,点击【个人服务】选择【补贴申办】,点击就业补贴类【个人就业补贴】进入申请列表界面。
(3)第三步
点击页面中【灵活就业补贴】后的【申报】按钮,进入申请界面。
(4)第四步
输入相关申报信息,并勾选【我已阅读承诺须知】点击【保存】,进入【上传资料】界面,如无资料上传可直接点击【提交】,进入【待街道办审核】。
(5)第五步
完成网上申请的申请人可点击【申报历史】查看申请进度。
来源: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